东莞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到异地就医的情况
在备案期内回东莞就医的情况
温馨提示: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异地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备案后6个月内不可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在莞就医需按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各位参保人需确认好再申请备案哦。
举例1
小王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备案,备案地为B市,住院产生基本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下,他的报销比例计算如下:
(1)在B市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标准,为90%;
(2)回东莞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80%或70%;
(3)直接到C市二级医院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
举例2
小张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基本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下,她的报销比例计算如下:
(1)从东莞的医院转诊到广州的三级定点医院,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标准,为85%;
(2)在B市出差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急诊抢救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标准,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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