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补办续签指南
上海居住证补办指南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件业务受理单》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纸质,必要。
2、补证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纸质或电子,必要。
目前,“随申办”移动端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免交纸质材料;若暂时无电子证照,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也可免交纸质材料。
3、证件损毁的,应提供损毁的居住证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纸质或电子。
(1)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办。
办理条件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2.代办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
3.申请人现居住地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上海居住证续签指南
1.居住证需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居住区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签注申请;
2.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材料是否正确齐全;
3.审核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当场办理签注。如不通过,则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全材料。
(2)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关系证明材料;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近亲属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
(3)“随申办”移动端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免交纸质材料;若暂时无电子证照,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相应材料数据的,也可免交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补换领申请
2、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补换领条件
3、如符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如不符合,将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全材料
4、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根据制证指令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5、申请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收费标准:20元/证;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市区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证,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办理地点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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