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郑州市(含所辖10区4市、中牟县和巩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申请

认定机构在郑州市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在郑州市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须向郑州市教育局申请。

二、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郑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2024年上半年郑州市开展两批次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1日8:00至4月12日17:00。第二批次: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2. 受理人员范围第一批次

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及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以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认定条件的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 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郑州市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③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提交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审核确认。此时,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审核确认阶段。后期认定机构在进行审核确认时,如果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其状态变更为“待认定审批”,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所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至认定机构,申请人无需去医院领取。各批次体检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关注所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具体通知。

(三)审核确认在审核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审核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关注所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具体通知。(四)认定结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审核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期间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认定合格。

(五)证书发放证书发放时间、方式由各级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并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或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官网进行查看。

五、现场审核或网上报名需提交(上传)认定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提交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本人居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无需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无需提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教育局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七)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人员另需提供下列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所报名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确认。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可以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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