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外市首次身份证在南京办理需要材料一览(异地来南京补办身份证所需材料)
首次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除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市户籍居民外,其他省市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年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材料
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江苏省内户籍补办身份证
补领:公民本人下列之一证件: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江苏省外户籍补办身份证
有居住证提供居住证和身份证,没有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本(或驾照/护照)+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1.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拓展阅读:异地办理身份证有什么要求
1.非江苏省户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2.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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