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户籍在佛山办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所需材料

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持证申请旅游签注须本人申请)

申请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个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免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可签发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签注。

申请材料:

①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②户籍在我市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原件。

③户籍在我市的现役军人还需交验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及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原件。

拓展材料

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对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期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进行指纹核验。

(5)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珠三角户籍在佛山办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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