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都有哪些?(附各类型)
莆田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览
一、购(建)自住住房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
(5)合同备案信息表(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合同备案信息表);
(6)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
(7)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2、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购房发票;
(4)契税完税发票、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5)不动产权证;
(6)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
(7)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购买拍卖房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交款凭证(已付款票据原件、缴纳成交佣金或保证金凭证);
(5)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
(6)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按购买再交易住房办理。
4、拆迁安置房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4)拆迁安置结算单;
(5)交款凭证(收款收据、增值税发票、交款告知书、结算告知书);
(6)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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