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首次提取办理指南

随着公积金缴存单位越来越多,如何方便快捷地将汇缴资金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已成为单位经办人的必备技能!经办人在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有两个个汇缴方式可选,分别是自主汇缴和委托扣缴。那对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首次提取办理指南:

受理范围

1、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2、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之日(1999年4月3日)后在中国大陆境内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3、在异地(佛山以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

4、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须提供;异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户口在房屋所在地须提供);

9、户口簿(非异地购、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10、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1、承诺办理时限:本市房屋3个工作日,异地房屋7个工作日。

2、提取划账间隔: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的,三年内的每次提取划账均需进行审核。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3、提取额度: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首次提取办理指南

声明:本文由天下看讯整理发布,旨在传递更多有价值信息,文中所使用的图片、文字内容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本站对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用户自行核实。
版权:本文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112293120@qq.com)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分享

置顶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