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满半年提取吗?附提取流程
天津公积金满半年提取吗?附提取流程
公积金是很多公司都会提员工缴纳的,后期员工买房的时候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比如说公积金贷款享受低利率等。
一、天津公积金满半年提取
天津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近1期月还款额的,可以提取天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天津公积金满半年提取,可选择的办理*:柜台办理、电子渠道办理。
1、柜台办理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审核提取。如果职工账户状态不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的,还应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他人的还需提供人身份证。
2、电子渠道办理
(一已进行电子公积金签约。
(二公积金账户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状态。
(3)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缴存状态和缴至年月计算,停缴应满六个月。
(4)若职工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账户余额应小于当前公积金(组合)贷款*近一期还款额。
二、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
1、通用提取流程
(一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二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确定并通告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确定并通告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告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告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法第十六条法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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