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中心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说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说明

一、调整背景

近年来,成都市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均有所上涨,但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仍为2019年的标准,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看,我市租房人口在500万左右,对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需求很大。同时,我市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由原来一、二、三圈层的划分方式优化为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的划分方式,原对应城市空间结构区分租金提取限额的方式应进行调整。

二、调整说明

(一)对可提取额度的调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成都市住建部门公布的2021年各行政区划街道住房市场租金平均水平,以及第七次人口普查中我市各行政区划内租房户数,选取租金水平较高、租户人数较多的区域作为计算样本,对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郊区新城区域内租房职工已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情况下租房可提取额度进行了测算。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样本区域为武侯区、金牛区、双流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郊区新城样本区域为简阳市、都江堰市。

租房职工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租房可提取额度参照2021年全市住房租金平均水平做同步调整。

(二)对提取频次的调整

为更好的满足租房群体不同的房租支付方式需求,进一步明确职工租房提取业务办理频次,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或按季申请办理业务。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成都公积金中心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通知(征求意见稿)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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