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1.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 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3. 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4. 提取转账。

如果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以到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提取

职工可以登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预约成功后,中心会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以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办理业务时,职工需要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需要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到银行前台办理扫描录入,中心审批通过后将资金转账至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后,今后在网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提取资料有发生变更的,需要持变更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办理提取时提供的资料保持不变。

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购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职工提交的申请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进行提取金额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申请。

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的,仍按原操作流程提供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

职工须到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经办网点前台办理提取申请录入手续,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调整为后台审批,负责审批银行网点上报的提取资料,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录入和提取变更业务。

广州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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