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积金新规:2024年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2023年度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政策解读
根据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阜阳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阜公积金〔2023〕34号),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度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142元。根据这一数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调整政策。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等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2022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发(1990)1号令)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继续实行“控高保低”政策,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阜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确定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五、工作目标
及时发布调整后的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情况,要求各缴存单位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六、调整内容及调整方式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核定: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阜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142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1285元。若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1285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1285元作为缴存基数上限,较2022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0260元增加1025元;2023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5108元,较2022年度月缴存额上限4862元增加246元。
2、此次调整可通过临柜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缴存单位可自行选择。
临柜办理地址:市民中心2楼7号厅以及各管理部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http://fy.ahzwfw.gov.cn/),选择“公积金旗舰店”进入“法人用户登陆”即可办理。
七、执行期限及补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单位可在完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申请补缴2023年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财政统发单位由财政部门于每年1月份统一安排调整,此次不作调整。
八、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自己的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等信息: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http://fy.ahzwfw.gov.cn/)查询;
2、登录皖事通、支付宝APP、微信公众号查询。
九、解读机关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李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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