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说明:在外市补办身份证的居民也可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在外市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立等可取。

预约方式:

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政务服务”预约后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①区行政服务中心可受理全区户籍居民(高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1、12、13、14号窗口;

②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③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号、3号户政窗口;

④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该政策调整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

(二)线上办理:

注:临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是3个月,通过粤省事平台申请审批时间为3天,工本费在线支付,邮寄到付。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四、收费标准: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说明:申领临时身份证,不接受现金支付,需用银联卡支付或微信支付。

五、注意事项:

丢失或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从2019年11月7日起,在我市申办了居民身份证但未领的本省户籍居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成功后,由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审核、签发,并快递给申请人。外省户籍居民暂时不能通过“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是3个月,通过粤省事平台申请审批时间是3天,邮寄收费是在线支付。

六、常见问答:

是否有退伍转役军人临时身份证?

佛山高明区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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