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结婚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非东莞户籍在东莞领证还需提供任意一方东莞居住证,且只能在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和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办理。
当事人符合登记资格的,当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婚姻登记机关名称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
22220199 |
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区 |
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 |
23077799 |
松山湖创意生活城D区141号 |
石龙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6116060 |
石龙镇裕兴路政府广场b06 |
中堂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8117313 |
中堂镇新兴路59号中堂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
道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332175 |
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
麻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210866 |
东莞市麻涌镇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
虎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8729069 |
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D区 |
厚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5926663 |
厚街镇S256省道厚街岳范山路段 |
桥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3341299 |
桥头镇桥鸿路217号 |
谢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7685226 |
谢岗镇广场中路谢岗镇人民政府一楼 |
石排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701638 |
石排镇石排大道497号市民办事中心一楼 |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7716008 |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
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8517983 |
望牛墩镇金牛路33号 |
石碣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813116 |
石碣镇昌盛西街8号 |
洪梅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336308 |
洪梅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一楼 |
塘厦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7936373 |
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政府大楼二楼203室 |
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2112345-2191 |
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一楼(镇综合服务中心) |
沙田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8863286 |
沙田镇横流区同福路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1楼 |
常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188912 |
常平镇振兴三街文化中心一楼 |
清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7369368 |
清溪镇清凤路100号一楼 |
横沥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3722832 |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一楼 |
企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6661913 |
企石镇宝石路1号 |
茶山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6641122 |
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新茶山镇综合服务中心B栋1楼109室 |
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7699210 |
凤岗镇商会大厦政通路3号 |
高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
81131103 |
高埗镇高龙西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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