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离婚证补办指南
一、昆明补领离婚证所需材料
补领离婚证参照离婚登记提供相应材料及照片:
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场,并各自提交2张2寸(3.5cm*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建议A4纸打印)。
注:1.协议书中首先需写明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如所持证件与办理结婚时提供的不一致须同时注明)、住址以及“于X年X月X日在XXX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结婚证字号为XXX”。其次,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协商一致的意见,无子女、财产、债务问题的也须注明)。
2.当事人仅能提供一本结婚证的,应当书面声明另一本遗失(损毁),若两本均不能提供,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一)内地居民
1.当事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注:上同结婚及补证注明内容
2.结婚证。
(二)香港居民
1.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已过有效期、公民姓名变更或者损坏不能辨认的,请换领合法有效的新证);
3.结婚证。
(三)澳门居民
1.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已过有效期、公民姓名变更或者损坏不能辨认的,请换领合法有效的新证);
3.结婚证。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如身份证已过有效期、公民姓名变更或者损坏不能辨认的,请换领合法有效的新证);
3.结婚证。
(五)外国人
1.有效护照(护照在有效期、签证未过期并加盖合法入境章;现有护照号与结婚证上护照号不一致的,应当一并携带新、老护照。若没有老护照携带老护照复印件);
2.结婚证。
(六)华侨、出国人员
1.有效护照(护照在有效期、签证未过期并加盖合法入境章;现有护照号与结婚证上护照号不一致的,应当一并携带新、老护照。若没有老护照携带老护照复印件);
2.结婚证。
二、注意事项
1.当事人离婚证损坏的,应当进行书面声明并交回损坏的离婚证;若遗失无法提供,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离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2.因故不能本人前来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户口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港澳台及国外文件须经相应机构认证,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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