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生育登记时对生育数量有限制吗?
根据最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提到: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在实施之前还是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哦。
目前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四)夫妻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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