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方护理假规定:产前5天,产后25天

 

广西男方护理假规定:产前5天,产后25天

一、核心假期天数

广西男方的陪产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此假期,用于陪同进行产前检查。

护理假(产后陪产假)25天

在女方分娩后,男方可以享受此假期,用于照顾产妇和新生儿。

总计,广西的男方在配偶生育时,总共可以享受的陪产假天数为:5天 + 25天 = 30天。

二、重要提示

适用范围:上述假期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意味着需要遵守国家的生育政策(如一孩、二孩、三孩)。

假期性质:这些假期是法定假期,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照常发放工资。

与生育孩次的关系:根据规定,男方的25天护理假是固定的,不因生育一孩、二孩或三孩而改变。条例中增加的产假天数(一孩60天、二孩70天、三孩80天)是针对女方的。

总结:

广西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有权享受共计30天的陪产假,其中包括5天产前检查陪护假和25天产后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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