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起东莞增设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为方便非莞籍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东莞市自2022年2月22日起在常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虎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石龙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为持其本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4个镇级登记处开展“跨省通办”面向群体为“持其本镇有效居住证”“非莞籍群众”,仅提供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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