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初中转学政策2023
2023年松江区中初中转学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资源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松江区;
(2) 松江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松江区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松江区;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 转学安置
统筹安置。
(受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 附属实验学校、上海经贸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三新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乐学校五所学校小学段原则上不安排转入学生。不符合当年度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的,安置在有空额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小学或初中分校。)
(三) 申请材料
请家长仔细阅读材料说明,因材料缺失或缺页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明 |
1 | 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学生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3 | 身份证 | 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 |
4 |
在读证明 |
本市学籍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
外省市学籍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 ||
5 |
居住类房产证 |
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预售合同及全额发票不予受理;须提供包含产证编号页、产权人页、登记日期页在内的材料 |
3.材料要求
(1)以上转学所需材料的变更截止日期均为6月9日。
(2)家长须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对有争议的材料,考试中心将请专业 部门进行复核,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视为转学终止,并上报公安部门核查处理。
(四) 相关流程
1.网上申请:2023年5月29日-6月9日期间, 请家长进行网上申请,申请先后 顺序与转学结果无关。为保证系统顺畅,请各位家长错开高峰期。
2.材料审核: 2023年6月10日起,考试中心将分批组织材料审核等工作, 接 到审核验证通知的家长,带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证。审核验证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发送短信通知家长。
3.结果查看:2023年7月上旬起,家长可登录转学申请平台查看转学结果。
(五) 咨询电话
转学咨询电话:021-57815945、021-57821271、021-57821076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4:30,如遇电话忙线,请耐心等待或稍后尝试拨打,敬谅解)。
提示: 转学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
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