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郑州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01 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02 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我国相关法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03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也能享受上述待遇吗?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关法规的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其中,前两项待遇中符合相关法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本文由天下看讯整理发布,旨在传递更多有价值信息,文中所使用的图片、文字内容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本站对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用户自行核实。
版权:本文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112293120@qq.com)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分享

置顶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