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标准
珠海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标准
1.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支付比例按本市医保现行规定执行。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应按照本市就医规定选择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本市就医的,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急诊抢救发生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其他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3.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按市内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市内标准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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