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2024住院报销比例)
贵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登录“贵阳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guiyang.gov.cn/,点击右下角“贵州政务服务网”,找到第1个办理事项“医疗参保人员异地人员备案”,点击“在线申请”按照办理流程上传《备案表》办理。
(2)掌上办理 “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搜索“贵州医保”公众号进行查询,点击“贵州医保”—医疗服务—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情况—省外医地就医备案—填写备案信息—保存备案信息。
(3)窗口办理 实行“同城办理”,可以在贵阳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贵州居民医保临时跨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根据《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
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急诊抢救人员参照经备案待遇执行。
未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的计算规则,按照统筹区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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